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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的暂行办法

2011年12月24日 20:1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学校资产管理实行“统一所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在各单位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基础上,为规范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责任人的确定

资产管理责任人原则上由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委托一名副手担任,资产管理责任人对学校负责。

二、资产管理责任人的主要任务

1、负责制定公布(张贴上墙或放在明显处)并落实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2、负责指导建立本单位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台账,督促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办公室及资料室做好所使用资产的账、卡及标牌、标签管理,作好资产使用情况记录,做到家底清楚,领用人清楚,资产使用运行状况清楚;

3、负责拟报审批本单位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及请购立项报告;

4、负责落实本单位资产保管、按规程操作高效使用、维护保养及档案管理责任;

5、负责提出本单位资产处置申请并签署处置原因审查意见。

三、资产管理员的条件

各单位应明确1至2名责任心强、懂技术、善管理且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人员兼任资产管理员,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资产管理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并在业务上接受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指导。

四、资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核算拟定新增资产申购计划,办理请购立项报批、采购、验收、入库、登记、报账、领用等相关手续;

2、负责本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填写粘贴标签,详细记录资产存放地点、设备现状、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借用登记并说明借出的时限、归还日期等;

3、负责定期自查清理、核对登记本单位资产,每年年末打印各实验室、办公室及资料室设备清单存档。对资产使用人建档,资产使用人因为离退休、调出、移岗等人事变动,需及时办理所用资产接交手续;

4、负责办理本单位资产处置报批及注销手续;

5、负责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妥善保管资产进出的原始《申购计划书》、《合同书》、《验收报告》、《仪器设备使用技术说明书》、《入库单》、《调剂、处置申请表》、《残值处理意见和结果》等有关资料。

五、其他

1、本暂行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2、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贵州师范大学关于调整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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