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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校产权年检登记需提供材料的通知

2011年12月24日 10:52  点击:[]

计财处、产业处、后勤集团:

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黔财资[200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黔教计发[2004]62号)及学校领导的批示,我处按通知要求办理2003年度的产权登记年检工作。为了填制贵州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请你处协助提供以下材料:

1、计财处:学校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2、产业处:产业及所属经济实休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和损益表)。

3、后勤集团:集团及所属中心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和损益表)。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4年3月31日

上一条:贵州师范大学关于成立产业资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贵州师范大学关于明确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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