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
为了加强学校附属单位资产管理,明晰产权,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学校决定近期由国资处对附中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评估登记。
一、具体安排
(一)200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附中总务处负责组织对两个校区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分类造册登记,并与财务账核对后报学校国资处。(
二)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国资处组织查阅土地证等资料,清点登记房屋、建筑物、车辆、仪器设备用品和图书等固定资产,并聘请评估技术专家指导进行评估。
二、有关要求
(一)各类资产清理要逐项进行,并与财务账核对,未纳入财务账的账外资产,应据实进行账务调整。
(二)无法查找原始价值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重估或评估,确定其价值。
(三)对已损坏、不能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丧失使用价值需作处置的资产,应统一填写《贵州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和《贵州师范大学报废报损物资鉴定表》,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2005年11月01日
主题词:学校 资产 清理登记 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