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校产的管理,摸清家底,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学校决定对全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一次清理。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清理的范围、重点和责任
凡以学校的名义购置、建设或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都在清理、统计之列,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政府、上级主管及其他部门对学校的财政拨款、补助或以其他形式投入学校的资源所形成的,用于开展教学、科研正常活动的资产;二是学校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无偿捐赠所形成的资产;三是利用现有各种经济资源和条件取得收入所形成的资产;四是学校所属经济实体中由学校投资开展经菅性活动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权;五是学校(包括各院系单位)开展教学、科研等有偿服务活动(创收)取得的收入扣除教师酬金、劳务外的资产等。上述国有资产的形态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这次资产清理的重点是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资产,应视为固定资产登记。
1、房屋建筑
教学、实验大楼与教室和实验室,图书馆与各系资料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新礼堂,多功能厅,行政办公用房,食堂的面积和帐面原值分类登记造册,并提供图纸。由基建科负责。
2、设备用品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和其他业务用的通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各种器材)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分类登记造册;批量课作椅和各类家具不受单价限制分类登记造册;并提供入库兰幕张面原值一览表。由设备科负贵。
3、图书
图书馆、系、院、部资料室的图书总册数和总帐面原值分别登记造册。由图书馆负责。
4、用于产业开发的固定资产
用“贵州师范大学”校名注册的公司、企业经济实体、附属营业单位及其他产业开发经营项目所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及帐面原值,仪器设备用品和交通车数目及帐面原值。由产业处负责。
5、后勤集团使用的固定资产
后勤集团各公司(中心)及其他经菅项目所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帐面原值,仪器设备和交通车辆的数目与帐面原值。由后勤集团负责。
6、职工销费合作社使用的固定资产
贵州师范大学职工销费合作社使用房屋面积,仪器设备和交通车辆的数目与帐面原值。由工会负责。
二、资产清理的要求
1、各类资产的清理要逐项进行,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物结合起来,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未纳入财务帐的帐外资产,应据实进行财务帐务调整登记。 如果在清理中出现帐物不相符的现象,以原有帐目为指导,以实物登记为主,做到件件无遗漏。对无法查找原始价值量的资产,应进行重估和评估,确定其价值。
2、对已损坏、丧失使用价值,不能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实物类资产,使用单位统一填写《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3 、资产清理登记清册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学校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资产清理负责单位和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的资产登记报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自行设计制定。
4、各系(院)、所,机关部、处、室单位,要切实负责并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认真指导搞好资产的清理登记。资产清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具体登记过程中,要求仔细、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对不如实填报者,要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资产清理工作时间和步骤
这次资产清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并于2002年底基本结束。
1、迎评清理阶段(2002年7月一9月)
为 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对我校教学基础设施,包括教室面积,实验室、实验基地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图书馆面积和藏书量及年文献资料购置费占全校教育事业费的比例,运动场面积等进行清理登记。
2、全面清理阶段(2002年10月一11月) !
各资产使用单位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资产的性质、性能和管理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资产清册逐一核对签字盖章后,于12月1日之前交学校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3、统一汇总核实总结阶段(2002年12月)
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核查小组,深入实际高度负责地对各单位各部门填报的资产清理结果进行核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学校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学校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建立资产清理数据库。为资产管理和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投入提供各种数据资料。针对资产清理暴露出的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