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1年7月,设处长、副处长岗位各1名,下设资产科和综合科2个科室7个岗位,现有专职资产管理干部9人,全校有兼职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127人。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职责是:(一)负责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二)负责学校资产的总账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台账、明细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核对,按时统计报告资产,办理登记、明晰产权;(三)负责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组织和参与土地、房屋、设施、车辆、仪器设备用品、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购置论证、招标、验收入库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四)负责学校资产的有效使用,建立有偿使用登记制度,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执行报批制度,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处置等报批手续;(六)参与对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进行论证,督促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2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
2012年,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学校党委、校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在各学院(教学部)和各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处同志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本部门的基础工作、制度建设、业务管理四个环节及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始终牢记管好学校资产,服务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宗旨,按照确保重点,强化基础的要求,各方面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反映涉及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全力抓好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落实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学校重点工作和各项专项工作,确保花溪校区建设一期竣工投入使用,确保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顺利验收,确保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绿色大学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实验仪器设备、高基报表等专项工作圆满完成。
1、教学科研行政用房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宝山校区、白云校区、花溪校区),合计占地面积191.96万平方米(合2879.5亩),比2008年增加了232.70%。2009年以来,学校校舍面积由2008年的51.54万平方米增至78.0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40.94万平方米),增加了51.47%;实验室面积由26,009平方米增至62,113平方米,增加了138.81%;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由234间增加到361间,增加了54.27%;教学用计算机由3,342台增加到7,298台,增加了118.37%。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009年以来,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从2008年由的14,169.53万元增至20,361.90万元,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由163台增至242台,4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由28台增至40台,分别增加了43.70%、48.47%、42.86%。同时,强化了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绩效考核细则(试 行)》、《国有资产管理处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试 行)》、《国有资产管理处干部工作手册》和《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合同管理组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程序和规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本部门干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认真做好资产配置采购预算工作
以学习贯彻落实《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2012]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通知》(黔财采[2012]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培训班的通知》(黔教办计[2012]117号)精神和要求为契机,加强了学校资产配置采购预算编报管理工作,完成了学校2013年资产配置采购预算计划编制上报工作。
(五)认真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在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合同审定会签等环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共负责牵头组织校内竞争性谈判16次,涉及采购金额3,309,656.00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7次和竞争性谈判2次,涉及采购金额17,804,176.26元;组织询价采购16次,涉及采购金额935,250.00元;通过财政厅协议供货平台采购4次,涉及采购金额63,500.00元。积极参与和配合教务处、后勤处、花溪校区建设指挥部招标办等部门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购的招标会24次,涉及采购金额86,153,269.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学校共签订建设和采购合同317个,合同投资金额总计9.56亿元。
(六)认真做好验收入库登记工作
严把资产“入口”关,严格按合同组织验收,对大宗、贵重及进口设备的验收不仅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实物验收,而且还加强对相关纸质资料的审查验收(特别是进口设备),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符合合同要求的技术性能指标。一年来共负责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用品验收98次,涉及合同金额58,675,473.7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接待办理仪器设备用品入库登记700多人次,全校新增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总计8.93亿元(包括花溪校区新增固定资产8.13亿元)。其中,新增土地房屋设施固定资产8.23亿;新增车辆22台,金额596.69万元;新增仪器设备用品固定资产金额5899.43万元(其中10万元贵重仪器设备52台/件);新增多媒体教室93间8469座;新增语音教室20间1200座,新增计算机室9间730台;新增图书资料88653册,金额2,775,440.73元;低值易耗金额2,066,540.2元。办理仪器设备退质保金58次,涉及金额837,924.04元;参与房屋维修及家具采购106次,涉及金额11,723,625.06元,办理房屋维修及家具采购退质保金17次,涉及金额1,876,912.44元。目前学校固定资产总额18.17亿,比2011年的9.24亿增加8.93亿,增幅为96.6%;比10年前2001年的2.1亿,增加了16.07亿,增长7.7倍。
(七)认真做好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公有房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0】88号)的文件精神,负责公有房屋公共场地及各类教室实验室有偿使用的全面统一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办理公有房屋有偿使用登记的单位10个共111次,有偿使用收费金额:1,002,993.00元。
(八)认真做好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按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2011]37号),严格按程序办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用品,需请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的聘请专家进行了鉴定,该收归废旧仓库的收归仓库,该现场拍卖的,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在纪检、审计的监督配合下进行现场拍卖;对原有物无账的进行清查核对,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全年共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用品923台/件,金额4,146,360.03元。在报废资产的处置上,本着物尽其用、废物利用的原则,将可扶贫捐赠的经校领导批准办理扶贫捐赠手续。
(九)认真做好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积极配合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为其下属企业《贵州春江生态科技园》改制对外合作,开展进行资产清理、审计、整体评估和向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申请报告备案工作。《贵州春江房开公司》的成立,学校产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十)认真抓好自身建设
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专项工作,有专人管理文书档案并参加相关培训,档案收集齐全、归档及时完整,符合相关要求,表现突出,2012年终档工作会议上受到学校表彰和奖励;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建设完善,落实到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首问责任制或AB岗制,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不断加强党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值班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工作成效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定位更加明确。加强现有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化新增资产配置,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手段;充分发挥学校国有资产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以“管好资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施考核、做好资产基础管理、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资产的效益管理。
学校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的程序和环节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措施更具针对性。面对学校办学资金投入多元化,办学模式一校多区的情况,及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使资产管理工作在复杂层度加深的情况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了学校的发展需求。
四、主要贡献
(一)为花溪校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如期完工,学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2年是学校花溪校区建设的关键年,省委省政府要求9月新生入住花溪校区,在花溪校区工程进展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下,国资处作为花溪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组的负责部门,抽调一位同志到花溪校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施工管理组专职参与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明确五位同志在花溪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组兼职负责从事花溪校区建设合同的评审完善工作,通过制定《花溪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组工作手册》,明确合同管理组人员的分工及职责,工作流程及方法;通过建立花溪校区建设各类合同评审完善报批签订分发动态管理系统、建立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招标和已签订合同管理系统、建立花溪校区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资产管理系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的明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新生入住花溪校区的目标顺利实现。截至2012年12月31日,花溪校区建设全年共签订各类合同154个,合同投资金额909,587,595.01元;花溪校区建设一期竣工入库登记房屋设施固定资产总面积252528平方米,帐面价值总额813,172,113.19元。
(二)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建设整体验收,实现学习发展重大突破,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积极参与配合做好迎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工作。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以来,高度重视办学条件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加强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学校办学条件的大幅改善,为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夯实了物质基础。同时,学校强调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通过各种途径调配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三)为求是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的规定,学校拟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按学校领导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委托和配合资产评估公司,组织开展了对白云校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道路绿化、仪器设备、车辆、家具用具等资产评估,评估工作于2012年2月18日出具正式报告,白云校区资产评估结果为:394,607,877.2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肆佰陆拾万柒仟捌佰柒拾柒元贰角),为贵州师范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提供了资产价值参考依据,社会引资已经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五、自评情况
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机关教辅部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计分标准,对2012年度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考自评,自评总分8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