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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2004年工作计划

2011年12月20日 21:44  点击:[]

一、建立资产预算制度

分析和比较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存量资产现状和该单位履行工作职能所需要的资产情况,将两者进行科学的比较,进而提出合理的资产预算。

二、推进资产管理工作

明确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落实资产使用和管理者的具体责任,建立资产管理员队伍。

三、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首先,进一步明晰产权。 学校国有资产,由学校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出资人权益,学校内部各个单位和各部门拥有资产的使用权或经营权,不仅要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或经营权分离,还要有效地保护使用权或经营权,通过建立用益物权指制度,使使用权或经营权特权化。

其次,严格产权登记。学校内部各个单位和各个部门的国有资产都要统一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所有者为学校。学校建立资产总账和分类、分户账,每年接受国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

最后,探索产权交易。进行深入的研究,建立合理的配套制度,允许学校举办的国有企业与其他性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等产权交易,甚至允许用国有资产进行转换以用于单位富余人员的安置。为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校办产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作好服务,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盘活国有资产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进行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考核

五、制定《贵州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办法》

六、加强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国资处将与各学院(部)、各单位共同努力,切实把学校党政领导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和不断改革,努力实现“科学配置,物有所值,物尽其用,效益最优”的资产管理目标,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做出贡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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