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研究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2019】3号)《关于做好基建、设备、服务采购报备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做好采购报备工作。采购单位在提交采购报告的同时,还需填报贵州师范大学基建、设备、服务采购监督备案表(事前),请各采购单位认真填报。【填表说明:1.凡是经过校党委会决议通过立项,且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要填报;2.仅填写事前表;3采购方式不用填写。】
附件:1.中共贵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2019】3号)《关于做好基建、设备、服务采购报
备工作的通知》
2.贵州师范大学基建、设备、服务采购监督备案表(事前)
贵州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