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业处及印刷厂、学术交流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经济开发公司:
根据工作安排,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国资处近期开展对学校产业资产清查、核对、登记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产业处及各经济实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2003年11月12口至11月14日对印刷厂资产库存帐和文物进行清点核对登记。
2003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对学术交流中心 资产库存帐和实物进行清点核对登记。
200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对科技开发中心资产库存帐的实物进行清点核对登记。
2003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对经济开发公司资产库存帐的实物进行清点核对登记。
通过清杳,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加强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植,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清查,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依法保护产权,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权益,平等对待各方财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学校发展和社会服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清查中对已损坏,丧失使用价值,需作报废处置的国家和学校资产,统—填写申报表和技术鉴定表,由国资处按学校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