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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12月24日 19:42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它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黔教办〔2010〕88号)精神,为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学校将建立实施与财政连接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完成好此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伍鹏程

副组长:刘肇军蔡永生

成员:刘朝碧裴静姜红彭兴国及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处),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实施相关工作。

主任:刘朝碧

副主任:姜红彭兴国

成员:章峰刘畅马婧田玉芝 龚浩及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资产管理员。

二、实施计划

(一)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根据国资处网页上的仪器设备查询系统的资产数据,打印出本单位仪器设备用品资产清册,对本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品进行认真核对(账物对应的打勾,有物无账的补登进清册,有账无物的归为一类,以后查对)。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2日前将核对登记归类清楚的资产清册,经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章峰;联系电话:18908510632)。

(二)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学校2006年资产清查数据导入新系统;将学校2007年、2008年、2009年新增资产输入新系统;将新系统数据与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核对登记归类清楚的实物资产进行对账;将清查核对后的实物资产价值数据与2009年12月31日学校财务年终决算报表进行对账平衡后,于2010年4月28日前上报省教育厅计财处。

(三)学校将安装与省财政厅财政专网连接的专线,带宽为2M。

(四)今后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等环节动态跟踪管理。

三、工作要求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仪器设备用品清查工作,将本单位仪器设备用品清查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资产管理员),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切实做好指导协调,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学校建立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通知

抄报: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2010年4月1日印发

共印86份

上一条:关于加强学校公有房屋对外租赁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资产帐物清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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